企业管理
- 构建现代企业激励机制的思考...
- XX集团IE事业部网络公司...
- 企业表格的设计与应用(PP...
- 专题讲座-域名的法律问题及...
- 中远并购众城案例分析(do...
- XX公司企业管理策划案 (...
- 精细化管理要像历史学家一样...
- 企业健康管理(ppt33)
- 咨询程序(ppt34)
- 二十一世纪名企管理(DOC...
- IT服务能力成熟度模型(p...
- 民营企业组织结构的特点和问...
- 企业管理2004MBA实战...
- 创建先进的企业内部管理组织...
- 企业核心技术管理(doc ...
- 《职员素质提升训练》之三-...
- 企业资源规划管理
- 上海环保集团---创建杰出...
- 品牌营销管理探讨(4个do...
- 12小时哈佛管理学(PDF...
上市公司法律法规--司法解释(doc7)
- 资料类型:- 企业管理资料>>企业管理
- 资料级别:免费会员
- 资料大小:0K
- 资料历史:2007-08-08 01:01:01
- 更新时间:2009-03-14 00:45:12
- 免费下载:每日可下载3个文件,速度10K/s
- 会员高速下载:512K/s 以上
资料简介:
内容简介:内容提要:
为正确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规范证券市场民事行为,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证券市场实际情况和审判实践,制定本规定。
一、一般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以下简称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件),是指证券市场投资人以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规定,进行虚假陈述并致使其遭受损失为由,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民事赔偿案件。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投资人,是指在证券市场上从事证券认购和交易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规定所称证券市场,是指发行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发行市场,通过证券交易所报价系统进行证券交易的市场,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市场以及国家批准设立的其他证券市场。
第三条 因下列交易发生的民事诉讼,不适用本规定:
(一)在国家批准设立的证券市场以外进行的交易;
(二)在国家批准设立的证券市场上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的交易。
第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件,应当着重调解,鼓励当事人和解。
第五条 投资人对虚假陈述行为人提起民事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根据下列不同情况分别起算:
......
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