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报告
贯彻落实《实施纲要》新情况、新问题及对策研究
党的十六大指出,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的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近年来,随着反腐败措施的不断完善,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我乡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果,有力地促进了我乡的改革与发展,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随着加入世贸组织后对外开放的扩大、市场经济的加速发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一、新的历史条件下开展反腐败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一)当前干部群众反映最强烈、最集中的腐败问题
(1)反映当前消极腐败现象最突出问题主要是:从信访举报和查办案件工作中,群众反映极个别领导干部存在以权谋私、贪污挪用、搞权钱交易的问题。一是反映领导干部以权谋私,为亲友调动、上学、就业等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问题;二是反映极个别领导干部贪污受贿、挪用、挥霍浪费公款、违反财税政策法规以及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等其他经济类问题;三是反映极个别领导干部存在着官僚主义、失职渎职和违反社会管理秩序类的问题。
(2)反映基层站所个别领导干部在工作中,存在着工作作风粗暴、方法简单,态度强硬,以强制手段摊派收费或巧立名目增加收费项目等;还有违反群众纪律的现象仍时有发生,这些现象都不同程度地损害了群众的利益,在社会上产生了负面的影响,也影响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3)反映当前农村主要腐败现象。反映最强烈的首先是个别村级财务管理混乱,帐目不清,村财务未及时公开;其次是少数村干部利用职权为己谋取私利、贪占群众利益以及欺压群众等不良行为,引起了群众的不满,这也是影响当前农村社会稳定的主要原因所在。
(4)被群众议论反映不廉洁、不正之风表现突出的热点部门和人员。从调研了解掌握的情况来看,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腐败中可能易发、多发领域和环节主要集中在司法和行政执法领域、教育、卫生医疗、工商、税务等热点部门和行业,对一些部门工作人员存在 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吃、拿、卡、要的现象以及执法犯法、违法乱纪、徇私舞弊等现象、利用婚丧嫁娶之际借机敛财等不正之风,仍然是群众议论反映比较集中的热点问题。
(5)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各种新的腐败问题和违法违纪现象也必将会随之出现。一些单位和个别领导干部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虚报浮夸、弄虚作假等消极腐败现象仍然是群众比较关注的热点,如:针对“面子工程”、“形象工程”的出现,不仅浪费大量的民力、财力、物力,也引起了群众的不满。
(二)当前反腐败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和存在的薄弱环节
(1)思想认识方面不到位。少数部门或个别单位的领导干部对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紧迫性、严峻性认识仍然不足,工作任务和措施落实不得力、不到位,工作进展不平衡,这些都是导致群众不太满意的重要原因,反腐败工作的宣传力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2)纪检监察机关在发挥监督职能作用方面还不够到位。由于反腐败监督体制、机制还够不健全完善、法制建设相对滞后,有些监督检查措施和办法不得力,执法监察监督工作有时还处于被动参与的局面,疲于应付,存在流于形式、主动监督少、存在着低层次监督的现象,致使一些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得不到及时发现和解决。
(3)在廉洁自律及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方面。从调研情况来看,虽然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群众满意程度相对较高。但群众仍对一些干部吃喝玩乐、公车私用、纪律松散、作风漂浮等现象还表示极为不满。个别领导干部追求享乐主义,存在着违反社会道德,私欲膨胀,用不正当手段和途径报支应属个人支付费用的现象。还有些属行风问题,群众对一些如个别部门的乱罚款等现象反映比较突出。还有部分单位干部群众对在订阅报刊杂志过程中仍有所反映,要求予以治理。
(4)在抓基层反腐败力度方面。一是办案力量相对不足,办案手段和工具较落后,特别在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中显得尤为突出;二是表现出对基层存在的腐败现象重视程度、采取的措施和治理力度不够,难点在于基层站(所)点多面广,许多问题和矛盾交织在一起,情况比较复杂。
二、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存在的原因
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 一)部分领导干部的法纪观念淡薄。主要原因是法纪政策学习宣传工作不扎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不够强。少数部门或个别单位的领导干部对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紧迫性、严重性认识仍然不足,工作任务和措施落实不得力、不到位,工作进展不平衡。一些干部攀比心理、侥幸心理、仗势作歹等不健康的思想意识严重。
(二)部分领导干部的群众观念差。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的条件下,一些消极腐败思想观念对一些党员、干部产生了影响,他们的享乐思想抬头、群众观念淡化,不是为民造福,而是与民争利;不是亲近群众、联系群众,而是疏远群众、脱离群众。而在这种形势下,我们的思想教育工作还存在着不深入、不扎实的问题,有的好人主义盛行,对党员、干部疏于教育、疏于管理,该批评的不批评,该处理的不及时处理;有的不善于做新形势下的思想政治工作,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对党员干部监督管理不够严。
一是监督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当前,我们的制度建设还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体制转换的新形势有一定的差距,有的制度没有形成严密的体系,有的制度设计本身就不科学、不合理,有的制度缺乏相应的配套和细化措施,有的制度内容落后于实践,一些好的制度由于落实不够、执行不力,也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二是监督管理不到位,不能形成监督合力。从当前的这些突出问题看,几乎无一例外地存在监督缺位、不到位或流于形式的现象,致使这些问题愈演愈烈,成了久治不愈的顽症。监督机制不完善、监督措施不到位,纪检监察机关在发挥监督职能作用方面还不够到位。由于反腐败监督体制、机制还不够健全完善、法制建设相对滞后,有些监督检查措施和办法不得力,执法监察监督工作有时还处于被动参与的局面,疲于应付,存在流于形式、主动监督少、存在着低层次监督的现象,致使一些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得不到及时发现和解决。
三是反腐败力度不够大,对有些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惩处不力。一是办案力量相对不足,办案手段和工具较落后,特别在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中显得尤为突出;二是在执纪执法过程中,由于关系网、说情风以及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存在着人为因素干扰的情况,致使对违纪者处理偏轻偏宽,姑息迁就,执纪不严的现象。
三、解决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对策
解决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必须从加强教育、改进作风着手,从健全制度、完善机制着眼,从强化监督、严厉惩治着力,坚持多管齐下,标本兼治。
(一)抓好教育,增强群众观念。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国家的主人,我们必须用真心去对待群众,用真情去维系群众,绝不能对群众的意见充耳不闻、对群众的疾苦漠不关心、对群众的困难视而不见、对群众的要求置之不理。要通过扎实有效地开展各种学习教育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坚定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加强道德品质修养,践行“三个代表”,牢记“两个务必”,真正做到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改造主观世界,牢固树立竭诚为最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的观点,进一步提高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自觉性。
(二)集中整治,解决突出问题。要拓宽工作领域,认真应对反腐倡廉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一是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进一步加强反腐败法律法规相关制度建设,使反腐败工作在法律上、政策上、手段上更好地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二是要加强新领域的反腐败工作,随着改革的深化和对外开放的扩大,违纪违法活动又逐步向新的经济热点领域延伸,一些新的腐败问题又会显现出来,迫切需要建立预防腐败的监控体系,做到及早采取措施,应对新的挑战,及时发现和解决出现的腐败问题。治顽症必须下猛药,根据中央、自治区的统一部署,着力抓好专项整治。大力整治基层干部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办事不公、作风粗暴、刁难群众等问题,不断完善和认真落实优质高效的便民服务措施。
(三)高悬利剑,惩治腐败分子,增强反腐信心和决心。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处工作力度,查办案件是纪检监察机关惩治腐败分子、维护群众利益的有力手段,也是构建惩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必须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力度,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查办案件要坚持“两手抓”,一手抓大案要案,坚决查处有重大影响的违纪违法案件,一手抓发生在老百姓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做到“老虎”、“苍蝇”一起打。要紧盯住案件多发领域多发环节寻找案源,集中力量查处一批有影响的大要案和典型案件,以促进查案工作的深入开展,来维护党的纪律,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和决心。
(四)健全制度,构建长效机制。制度建设对解决突出问题、维护群众利益、保持党的先进性、构建和谐社会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作用。惩防体系的构建关键在于制度体系的构建。当前,要切实抓好《实施纲要》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要着力抓好制度的落实,做到以制度管人、管钱、管事;杜绝人为的随意性事情发生。
(五)讲究方法,务求工作实效。一要建立责任机制。党委政府和党政主要负责人都要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纳入工作职责范围,落实责任,限期解决问题。二要充分依靠群众。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严重侵犯了人民群众的利益,人民群众对此最痛恨,对解决问题的要求最迫切,参与监督的积极性也最高。我们在解决突出问题的工作实践中,必须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坚持紧紧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的原则立场,真正把解决问题的知情权、参与权、评判权、监督权交给群众,使人民群众的主人翁地位得到尊重、民主权利得到保障、自身的合法利益得到维护,从而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政治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三要加强利益协调。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必须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把保持党的先进性与构建和谐社会作为根本目的。
(六)加大力度,提供组织保证。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的职能作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协调落实,做到突出重点、抓住热点、攻破难点,从具体事情抓起,抓一件成一件,并巩固成果,务求实效,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真真切切的实惠。要抓住要害,做到牵一发而动全身,抓住重点部门和行业,狠下功夫,加大力度,从严刹风整纪,坚决惩治腐败现象,以带动其他部门和行业,以及全社会风气的明显好转。进一步在健全机构,加强领导、完善管理、强化职能上下真功夫,从而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提供坚实的基础。
四、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探索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思路与建议
近几年来,反腐败斗争逐步从侧重遏制走上标本兼治、加大治本力度的轨道。根据反腐败形势发展的要求,党中央作出了一系列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在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决定》中,提出了关于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问题的要求。中纪委第七次全会又强调指出:反腐败要坚持标本兼治,注重治本,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为此,我们必须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扎实有效地做好新时期的纪检监察工作,要在坚持已有的行之有效做法的基础上,改变那些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工作方法,继续坚持党中央确定的反腐败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方针,锐意创新、开拓进取,改进方法,强化监督,加大力度,狠抓落实,真抓实干,进击腐败,使纪检监察工作更加符合时代发展的要求,以不断推进反腐败抓源头工作向纵深发展,努力从整体上取得显著成效。
(一)要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强化中心意识,围绕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开展工作。就当前来说,一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撑握有关情况,把反腐败放在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大局中来把握,使二者有机结合,着力解决好影响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二是在加大执法监察工作的同时,不断强化行政监察工作。要通过开展行政监察,参与到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发展过程中去,使反腐败工作进入经济建设的前沿阵地切实转变服务观念,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三是要积极主动参与重大经济活动,在参与中监督,由事后查处变为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督。四要正确处理严肃执纪与爱护干部的关系。要坚持“三个有利于”标准,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待新形势下出现的新问题;要支持改革者,鼓励创业者,教育失误者,惩处腐败者,追究诬告者,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投身到改革和经济建设的主战场。
(二)要转变工作思路,逐步从侧重遏制腐败向标本兼治、注重治本转变,构筑反腐败防范体系。工作要创新,转换工作思路是关键,近年来,我们在源头治理和预防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今后要重点围绕防范体系建设,进一步探索并逐步健全和完善四个机制:一是思想教育机制;二是法规约束机制;三是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四是党内外监督机制。必须在不放松治标的同时,在防范和治本上多下功夫,加大力度抓好预防和治本,积极构筑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反腐败防范体系,以减少消极腐败现象和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切实起到保护、教育和挽救目的。
(三)要拓宽工作领域,认真应对反腐倡廉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一是针对入世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进一步加强反腐败法律法规相关配合制度建设,使反腐败工作在法律上、政策上、手段上更好地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二是要加强新领域的反腐败工作,随着改革的深化和对外开放的扩大,违纪违法活动又逐步向新的经济热点领域延伸,一些新的腐败问题又会显现出来,迫切需要建立预防腐败的监控体系,做到及早采取措施,应对新的挑战,及时发现和解决出现的腐败问题。
(四)要改进工作方法和手段,在反腐败工作大局中充分发挥纪委的组织协调地位和作用。反腐倡廉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任务重,工作压力大,必须全党动手,党政齐抓共管。从近几年的工作实践来看,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中已经十分明确纪检监察机关处于组织协调地位。因此,我们要在各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和手段,通过组织协调,强化责任机制,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帮助职能部门不断增强抓反腐败促廉政勤政的意识,自觉承担起各自其中的责任和任务,落实各项保障措施,以形成反腐败的强大合力。在当前,应着手在以下三个方面狠下功夫:一是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二是搞好任务分解;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对反腐倡廉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是纪委的重要职责。为此,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和责任考核力度。同时,在反腐倡廉工作中,既要重视制度创新,又要加强技术创新,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应高度重视和发挥现代科技在纪检监察工作中的作用,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来开辟预防腐败的新途径,使各项监督管理制度得到落实。
(五)要突出强调和体现纪检监察工作职能,进一步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持久地开展。
搞好反腐败工作,“教育是基础,领导是关键,监督是保证”,“抓机制,抓法制,抓体制”无疑都是治理腐败的良药妙方,必须做到深入持久,常抓不懈。纪检监察机关的优势和特色就在于赋予它具有四项职能,即教育、监督、惩处、保护这四项职能。因此,我们在反腐败斗争中要紧紧围绕自已的职能。把监督和惩处两项职能体现到各项工作中去,在具体工作中,还必须注意把握好监督与惩处的内涵。在强调监督和惩处的同时,也要注意发挥教育和保护的职能作用,这两项职能的发挥应要体现纪检监察机关的特色和优势。只有突出强调和体现纪检监察工作职能,才有利于提高在反腐败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在工作实践中树立纪检监察机关的威信,有利于形成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的局面,以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持久地开展,从而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和决心。
(六)抓热点,攻难点,克服薄弱点,推动反腐败工作上新台阶。
反腐败工作的一条重要成功经验,首先是抓住热点难点,就是通过认真解决群众反映最集中、最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从而达到取信于民的目的。调研表明,当前广大干部群众反映突出的热点问题依然存在,我们必须认真研究分析,抓住要害,做到牵一发而动全身,要抓住重点部门和行业,狠下功夫,加大力度,从严刹风整纪,坚决惩治腐败现象,以带动其他部门和行业,以及全社会风气的明显好转。其次是克服薄弱点。因此,必须进一步健全完善其设置和领导体制,应在健全机构,加强领导、完善管理、强化职能上下真功夫,从而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提供坚实的基础。
(七)不断深化反腐败三项工作,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当前和今后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一是继续贯彻制止奢侈浪费“八项规定”,抓好巩固已取得的成果,防止反弹和回潮。二是要抓好“三项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工作,要加强纪委与组织部门的相互联系、相互配合,形成合力。三是要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四是把乡科级及基层站(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列入今后的工作重点,以有效遏制利用职权以权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要不断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廉政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以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
(2)加大查案力度,坚决遏制消极腐败现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处工作力度,要紧盯住案件多发领域多发环节寻找案源,集中力量查处一批有影响的大要案和典型案件。以促进查案工作的深入开展,来维护党的纪律,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和决心。
(3)要继续抓好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专项治理工作。一是进一步巩固行风评议阶段性成果,把工作重点放在回潮和反弹上,强化事前事中监督;二是加大对“三乱”问题的监督检查和源头治理工作;三是针对不同时期反映的热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对重点部门、行业的纠风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四是坚持标本兼治,加大治本力度。要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抓好“收支两条线”规定的落实工作,应从改革体制、机制、制度入手,不断深化行政审批、财政管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行各项公开制度,提高各种事务工作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五是要大张旗鼓地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树立廉政勤政典型,开展正反面典型教育,从而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反腐倡廉的舆论氛围。
(八)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为反腐败抓源头工作的深入发展提供组织保证。一是要切实加强领导,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安排部署,把反腐败抓源头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工作的重点,认真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二是要严格落实责任,加强监督,要充分发挥政策调研、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的职能作用,切实在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上下功夫。要保证反腐败抓源头工作与其它各项工作相互促进、同步发展、形成整体工作格局。三是与时俱进,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要做好新时期的纪检监察工作,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适应时代要求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始终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因此,必须按照 “政治坚强、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切实加强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内强素质,外塑形象”,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战斗力,要勇于承担起反腐倡廉的重担,以此树立起纪检监察机关的威信,为努力开创纪检监察工作的新局面奠定坚实的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