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容忍!郴州两男子因承揽工程未果,蓄意破坏项目财物被刑拘

为更好地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发展,郴州桂阳县公安局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对项目投资施工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做到发现一起严打一起。近日,县局成功破获一起因承揽工程未果而蓄意破坏企业财物案,依法刑拘犯罪嫌疑人2人,确保了县重点项目工程建设顺利推进。

 

12月16日,流峰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樟木乡园区内某新开工建设的企业板房被恶意破坏。接警后,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并将相关情况汇报给县局主要领导。对此,局领导高度重视,认定这是一起典型的蓄意破坏营商环境案,责令尽快破案,依法严处。12月23日,流峰派出所民警在刑侦大队协助下成功锁定并抓获嫌疑人李某聪和李某桂。

经审讯,李某聪、李某桂系樟木工业园周边村民。案发前,李某聪、李某桂多次与项目负责人商谈项目板房建设承包事宜,但均因报价高于其他承建商而未能达成合作。对此,李某聪、李某桂产生了报复的想法。12月16日凌晨,二人趁夜深之际潜入项目施工现场,蓄意破坏已建好的板房,造成该项目经济损失9700元。目前,李某聪、李某桂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不得无故阻挠合法工程施工,对自身合理的诉求需通过合法途径予以解决,不要以身试法。